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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报送2018-2019学年第一学期学术性活动及校庆系列讲座计划的通知

2018-09-05 xjf 点击:[]

各二级学院、各有关部门:

为迎接学校建校60周年,进一步促进学术交流活动开展,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报送本单位拟于2018—2019学年第一学期举办的学术讲座活动计划。具体内容及有关要求如下:

一、申报内容

1、邀请校外专家举办的学术性活动:为做好校庆期间的学术活动工作,请各二级学院、有关部门于校庆期间(9-10月)邀请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来校开展的水平学术讲座。

2、邀请返校校友举办的学术性活动:各二级学院从本学科专业的办学传统与办学特色出发,于校庆主体活动期间邀请返校的校友举办高水平的学术讲座。讲座面向全校或二级学院师生举办,鼓励以学院或学科为单位积极申报,学校将统一遴选、组织系列讲座活动。

3、本校教师举办的学术性活动:各二级学院主要面向本院学生、由本校教师开展的学术讲座、学术报告会、学术研讨会、学术论坛。

二、有关要求

1、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和价值导向。开展学术性活动的指导原则、内容、组织实施等,应严格遵守《j9九游会网站学术讲座活动管理办法(试行)》(附件1)的有关要求,确保正确的政治导向和学术方向。

2、严格申报审批和审核把关。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要求,各单位举办的学术性活动需进行申报备案。申报的主要内容包括:学术性活动的主题、时间、地点、方案、参加人员等。拟请校外专家来校举办的学术性活动,要提供被邀请人的基本情况、讲座的主要内容、基本观点等。学术性活动坚持谁主管谁负责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,由科研处与各单位联合举办的学术性活动,由合办单位共同负责审核把关。各单位主办的学术性活动,由本单位负责审核把关。

3、积极组织申报。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本学期学术性活动的组织计划,填写《j9九游会网站学术性活动情况汇总表》(附件2),校庆期间外请专家讲座填报《j9九游会网站外请专家学术性活动申请表》(附件3),于9月7日(周五)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表格报送科研处,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科研处邮箱。

学校教职工举办本校或二级单位组织的制度性、计划性学术讲座活动,凡向科研处申报备案、列入讲座计划的,均纳入教师年度科研工作量考核赋分。未提前申报列入学术讲座计划的临时性讲座,不进行科研工作量考核赋分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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